在募集阶段,本基金以同一个基金份额认购代码通过场内、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1)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通过场外
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2)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通过场内认购的
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3)在基金发行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
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
(4)投资者认购时,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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