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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问答

时间:2017-12-21

1、我国现行宪法是何时公布施行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施行的。

2、如何理解宪法的作用和地位?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我国现行宪法经过了哪几次修正案修正?

     全国人大分别是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4、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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