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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交易业务流程

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 开立基金账户

如投资者以前未在本公司的任何销售机构开立过基金账户,首先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借记卡等资料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提出开户申请。

(二) 认购/申购基金

开户成功以后,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办理时间内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提出认购/申购申请,并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认购/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 设置基金分红方式

对于已经购买的基金,除特别规定了某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购基金份额形式进行再投资(即红利再投资),货币基金分红方式默认为红利再投资。

(四) 赎回基金

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办理时间内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必须有足够的相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可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或本公司直销中心购买和赎回基金。

附注:

本公司直销认/申购起点等以招募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应公告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时,须预留有效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户名必须和投资人名称一致;

投资人应将认/申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收款账户。